安全管理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若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等问题严重的,可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以下问题中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2)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3)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
(4)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5)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
以下问题出现任意一个,均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未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审批;
(5)完全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以下2个问题均出现,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
(2)交底内容不全面和针对性不强。
4、安全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未有安全检查记录;
(2)事故隐患的整改中的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均未做到;
(3)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
其中(3)的问题相当严重的,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5、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很不明确;
(3)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6、应急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判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合格。
(1)未建立应急救援组以及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
(2)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文明施工检查
1、现场围挡。
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若以下两者均有问题的,应判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合格: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或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1.8m;
(2)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应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若以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合格:
(1)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
(2)未设置门卫室以及未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和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3、施工场地。
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出现以下2个及2个以上的,应判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合格: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
(3)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
(4)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
若(3)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判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合格。
4、材料管理。
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出现以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合格:
(1)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完全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2)易燃易爆物品完全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