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申请粤港车港珠澳指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额要求:对于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内投资的企业,其3年内(含申办年度)的累计纳税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具体来说,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3辆。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但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商务车指标)。
车辆与驾驶人员要求:申请人需要拥有本人名下正规购置的车辆,并已缴纳税费。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证明书、机动车环保标志和行驶证副页必须齐全。对于粤Z车牌,司机不可为大陆人士,需要拥有大陆、香港两地驾照,还要拥有回乡证(如果是其他国籍则不需要这个资料)。
其他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或有效居留证明,并在广东或持有有效居留,且未被吊销、注销或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