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企业申请两地车牌需要做哪些资料?
江门企业申请两地车牌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商户登记文件和车辆登记文件。
商户登记文件涉及不同情况下的提交材料:
如果商户为港澳台公司,需要提交相应的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等相关文件。例如,属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的《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的《公司注册证书》;属香港无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的《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的《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等。
若商户为海外公司,则需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并确保该证经过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成中文。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需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则需提交护照及相应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车辆登记文件主要涉及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时的情况,需提交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的材料。例如,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时,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的《周年申报表》;为香港无限公司时,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的《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等。
这些资料的准备是为了确保申请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也是为了保障两地车牌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