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结构可分为材料力学性能、连接、节点、尺寸与偏差、变形与损伤、构造与稳定、涂装防护等检测项目。
6.1.2 钢结构检测的抽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部缺陷、损伤、锈蚀、变形以及涂装等外观项目宜全数检查;
2 为验收实施的检测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3 工程质量的检测和既有结构性能的检测宜符合本标准*3章计数抽样的规定。
6.1.3 对于大型、复杂和新型钢结构,宜进行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和结构动力性能的测试。
6.1.4 既有钢结构除应进行承载能力等评定外,尚应进行抗火灾倒塌、低温冷脆、疲劳破坏、累积损伤、抗震适用性、高耸钢结构抗风适用性、涂装层的剩余使用年数等检测和评定。
钢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结构选型、构件布置;
2 材料选用及截面选择;
3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
4 结构的极限状态验算;
5 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构造;
6 制作、运输、安装、防腐和*等要求;
7 满足特殊要求结构的专门性能设计。
3.1.2 本标准除疲劳计算和抗震设计外,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3.1.3 除疲劳设计应采用容许应力法外,钢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构件或连接的强度破坏、脆性断裂,因过度变形而不适用于继续承载,结构或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影响结构、构件、非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3.1.4 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和《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规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取为二级,其他特殊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但不得三级。
3.1.5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3.1.6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计算疲劳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3.1.7 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动力荷载设计值应乘以动力系数;计算疲劳和变形时,动力荷载标准值不乘动力系数。计算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疲劳和挠度时,起重机荷载应按作用在跨间内荷载效应较大的一台起重机确定。
3.1.8 预应力钢结构的设计应包括预应力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各种工况。预应力索膜结构设计应包括找形分析、荷载分析及裁剪分析三个相互制约的过程,并宜进行施工过程分析。
钢结构动力特性的检测。通过测试结构动力输入处和响应处的应变、位移、速度或加速度等时程信号,可获取结构的自振频率、模态振型、阻尼等结构动力性能参数。
14.1.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结构,宜对结构动力特性进行检测:
1 需要进行抗震、抗风、工作环境或其他激励下的动力响应计算的结构;
2 需要通过动力参数进行结构损伤识别和故障诊断的结构;
3 在某种动力作用下,局部动力响应过大的结构。
| 成立日期 | 2003年07月24日 | ||
| 注册资本 | 1000 | ||
| 主营产品 | 建筑(构筑物)安全检测鉴定、评估、排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灾后鉴定、评估;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建筑(钢)结构、桥梁、隧道、道路的检测;建筑幕墙结构检测鉴定及评估;建设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检验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特种设备的无损检测;结构加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监测;环境监测;建筑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建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绿色建筑及节能检测;绿色建筑评价、能效测评;室内外环境检测;消防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电气安全检测和低压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安全检测评价;防雷技术检测评价等 | ||
| 公司简介 | 广东建业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于2015年06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余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构筑物)安全检测鉴定、评估、排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灾后鉴定、评估;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建筑(钢)结构、桥梁、隧道、道路的检测;建筑幕墙结构检测鉴定及评估;建设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检验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特种设备的无损检测;结构加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监测;环境监测;建筑新材 ... | ||